关于开展党员基本培训第一次集中大课及研讨交流的通知
各党总支、直属党支部:
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,加强党员党性修养,提升党员教育培训工作实效,按照教育部、省委教育工委关于高校党员基本培训的统一部署,学院决定近期开展2026年党员基本培训第一次集中大课及研讨交流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。
一、集中培训
(一)培训对象
全校师生党员(含预备党员)
(二)培训时间
9月21日(星期一)15:00
(三)培训地点
1.主会场:黄羊东校区学术报告厅
参会人员:机关党总支、马克思主义学院党总支、机械工程学院党总支、农机与汽车学院党总支、智能与信息学院党总支。
2.分会场1:黄羊西校区学术报告厅
参会人员:畜牧科技学院党总支、兽医科技学院党总支、食品科技学院党总支、宠物科技学院党总支。
3.分会场2:天马湖校区道德讲堂
参会人员:基础教学部党总支、经贸与人文学院党总支、中专部党支部、离退休教职工党员代表。
(四)主讲人
怀进鹏 教育部党组书记、部长
(五)培训内容
授课主题: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 以教育强国支撑引领中国式现代化》(视频课程)
二、交流研讨
集中大课结束后两周内(即9月30日前),各二级党组织指导各党支部,通过“三会一课”、主题党日等方式,组织师生党员立足集中大课主题,结合授课内容、结合本职工作、结合自身实际开展逐一研讨交流,并做好记录备案工作。
三、工作要求
(一)集中培训原则上不允许请假。特殊情况不能参加者,需由党员本人提前向所在党支部提交书面请假申请,再由相应负责人审批(教职工党员由党总支/直属党支部书记审批,学生党员由所在学院分管学生工作副书记/学生支部书记审批),请假人员需注明具体原因。9月21日前,各二级党组织将《集中大课请假统计表》(见附件5)报党委组织部(党委党校)备案。
(二)因故未按照规定参训的党员,需进行集体补课。各党总支应于培训结束后两周内(10月12日前)按要求组织请假师生党员进行补课,并及时将补课情况报党委组织部(党委党校)备案。(见附件4)
(三)严抓学习培训纪律,做好考勤签到。参会人员佩戴党徽,提前10分钟到场就座。各党总支(直属党支部)严格做好参训人员考勤签到工作。培训期间不使用手机、电脑等电子设备做与培训无关的事情,切实保障培训的严肃性和实效性。
(四)各党支部及时做好交流研讨工作。各二级党组织要强化组织引导,督促党支部结合实际细化研讨安排,组织党员紧扣主题提前梳理思考、准备发言。研讨结束后遴选1—2篇优秀心得报送党委组织部(党委党校)。各党支部须留存考勤表、会议记录、现场照片等材料;党建工作样板支部、“双带头人”教师党支部还需形成支部研讨报告,涵盖党员研讨发言、心得体会及后续改进举措,确保学习扎实、研讨充实、转化务实。
四、材料提交
各党总支(直属党支部)根据相关要求按时填写各类信息统计台账,经负责人审核通过后,将PDF版(加盖公章)发送至459661233@qq.com。
五、相关附件
附件4:党总支(直属党支部)组织补训人员信息统计台账.pdf
